陕西加入工程总承包试点,一文读懂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7-11-27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日前,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复函》,同意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
工程总承包模式介绍
众所周知,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除了大家所熟知的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按照过程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表1 不同总承包模式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EPC工程总承包优势
EPC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能更好的降低项目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由于承包商能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施工统筹安排,易于掌控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对业主来说合同关系比传统模式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而且责任明确,业主承担风险较低等特点。对承包商而言,承担风险较大,同时获利空间也比较大,EPC模式在项目管理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集中招标,降低成本
对于项目业主来说,实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只需要一次集中招标,避免了传统模式下的多次招标,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
业主管理简单,责任明确
在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需要同时管理采购方、监理方、施工方,各方关系的协调对于不太专业的业主来说是一个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延误工程进度。而在EPC模式下,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EPC模式中承包商是向业主负责的唯一责任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管理沟通工作就比较简单、明确,减少了不必要的扯皮和争端。
有利于设计的优化
在EPC模式中,设计、施工、采购技术人员都会参与项目设计阶段。因此,工程在设计的阶段不仅会考虑建筑、工艺流程等是否可行,同时还会从施工的难易程度、工程的成本以及功能的优劣等多方面进行衡量,这样的方案既满足了业主的要求又有利于施工,同时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功能也不受影响。
多方面的工期保证
在EPC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各个阶段是相互搭接的,这样一来就减少了传统模式下三个阶段之间的时间空档,大大缩短了施工的工期。同时由于设计、采购、施工是由一家承包商独立完成,企业内部协调沟通效率较高,对于项目的工期可以有更合理的安排,从而可以保证项目在规定的工期内顺利完成。
有利于转移项目业主风险
在EPC模式条件下,由于承包方的工作贯彻了建筑从设计开始的全过程,所有过程的风险也都由承包商承担,包括因自然力作用的风险,这样项目业主的风险就被大大降低了。
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
EPC总承包模式下由于承包商介人项目较早,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设计与施工顺利地配合使工程在质量和投资上达到很好的协调,另外,设计和采购之间经常性地交流避免了采购中一些不必要的损失。EPC模式融设计、采购、施工于一体,减少了项目各阶段的中间环节,使整个项目在统一的框架下展开运作,从而使目标一致、行动一致,能够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近2年来,国务院、住建部下发多个文件,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2017年5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明确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先进技术应用为手段,以专业分工为纽带,构建合理工程总分包关系,建立总包管理有力,专业分包发达,组织形式扁平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形成专业齐全、分工合理、成龙配套的新型建筑行业组织结构。发展行业的融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
2017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
2017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17〕19号文《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2016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文,提出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强工程总承包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及从事项目控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
工程总承包并非“设计+施工”
建市[2003]30号文中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为: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从概念可以看出,工程总承包可以是全过程的承包也可以是若干阶段的承包。但是设计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并不能算是工程总承包,因为他们不是“若干阶段”的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可以有不同的组合,可以前伸或后延;前伸到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议书,乃至项目投融资、策划等,后延到产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回收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