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将受检
2018-11-27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决定对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此次评估目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分析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动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了此次评估对象,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认定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
其中,示范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包头、满洲里、沈阳、南京、海门、杭州、宁波、绍兴、合肥、济南、青岛、潍坊、济宁、烟台、郑州、新乡、荆门、长沙、深圳、玉林、成都、广安、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市武进区等30个城市。
产业基地有: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谊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5个。
《通知》规定了此次评估内容,示范城市的评估内容是:本地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提出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情况;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装配式建筑相关的管理机制;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情况;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近三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情况。
产业基地的评估内容是:产业基地申报时提交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编制工作计划情况及按计划执行情况;不同类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能力建设情况;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等方面情况;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设、部品部件产品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完成情况。
《通知》制定了评估方式,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评估工作。
具体操作,首先是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开展自评。全面总结示范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撰写《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情况报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工作实施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自评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自评表》。
其次是本地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工作自评材料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检查报告。重点检查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工作自评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
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抽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会同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对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文件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最终形成评估结果。其中,评估合格的城市和企业继续认定为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评估不合格的城市和企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认定。
来源:中华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