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新标准促建筑企业转型
2018-10-22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性能建筑。我国绿色建筑历经十余年的发展,目前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超过50%的目标。2012年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的目标。2017年2月住建部发布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再次重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的目标。很多省市也相继出台了本地区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
9月20日,住建部在其官网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在2014年版本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和2014年版本相比,征求意见稿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评价阶段、评价等级等方面,都有比较大的变化。
评价体系、评价阶段和评价等级
在《征求意见稿》中,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资源节约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除了上面5类指标外,还设置了“管理与创新”加分项,包括了运营管理、技术创新2类。其中,运营管理加分项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在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应具有节能、节水、节材、绿化、垃圾等管理制度;应制定空调通风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和清洗计划并应实施; 应制定给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应实施,且每半年清洗消毒应不少于1次。技术创新包括绿色施工、考虑建筑拆解、建筑结构安全监测系统、碳排放控制、采用建筑工程潜在缺陷保险产品,以及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其他创新,等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施工图完成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宜进行绿色建筑预评价,以指导建筑项目按照预期绿色建筑等级进行设计和建设。这和2014年版本有很大的不同。2014年版本中要求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两个阶段,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征求意见稿》在2014年版本规定的星级基础上,增加了“基本级”,规定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应实现全装修。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当绿色建筑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为基本级。三星级为最高等级。
评价指标体系控制项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的5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而一项建筑之所以被评为绿色建筑,首先必须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尽管绿色建筑的评价是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的,但没有什么建筑天然就是绿色建筑,而是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都必须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去执行,最终竣工验收后才能够达到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因此,从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的控制项,能够看到绿色建筑对建筑企业有哪些要求。
安全耐久控制项中既有对勘察企业的要求(场地应通过诊断分析,确定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化学污染等危害),也有对设计企业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防水、门窗、幕墙、围栏、配件的设计应满足使用年限的要求,建筑围护结构及装饰装修构件应进行安全设计并满足防坠落要求),还有对施工、监理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直接作用、间接作用和环境影响下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筑结构具有适宜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服务便捷控制项和环境宜居控制项,主要是对前期规划和设计的要求。而健康舒适控制项和资源节约的控制项,则主要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幕墙、给排水、取暖等的要求。而这些方面不仅仅涉及到建筑施工,也涉及到设计,因此,《征求意见稿》要求绿色建筑的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应一体化设计及施工,也只有这样,竣工验收时,才能够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建筑企业要承接绿色建筑工程,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人才,才能够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国家推动绿色建筑的决心还是很大的。建筑企业必须顺应这个趋势,加强自身的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以更具竞争力的姿态进入绿色建筑这个日益扩大的市场。
来源:799资质咨询